五、酒后驾车的检验
(一)仪器检验
1.呼吸酒精含量检测
对于有饮酒后驾车嫌疑的人员可以当场使用呼气酒精含量探测器,并按照探测器的操作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结果由当事人签字并留存。事故处理人员使用的呼气酒精探测器应符合《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GA307 -2001)的规定,并且应具备被动探测呼气酒精的功能。对于饮酒后驾车的嫌疑人员拒绝配合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时,就可以运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被动探测功能,以其被动探测到的呼气酒精定性,作为认定醉酒驾车的依据。
2.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对于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由专业人员及时抽取血样,并严格按照GA/T105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二)非仪器检测
对于当场不具备呼气、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条件的,可以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19522 - 2004)中的规定,采用步行回转试验方法和单腿直立试验方法对当事人进行驾驶能力的评估。试验时应选择结实、干燥、不光滑且照明条件良好的环境。对于年龄超过60岁或者身体有缺陷影响自身平衡的人不可进行上述两种试验。试验进行时应注意被试人员鞋后跟不应高于5cm,试验人员与被试人员应保持Im以上的距离。
1.步行回转试验
(1)试验方法
步行回转试验的方法是:要求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九步,然后转身按原路返回。试验开始前,应该让被试人员按照脚跟对脚尖的方式站立在直线的一端,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讲解试验过程。然后,由试验人员下达指令,被试人员开始行走。
(2)衡量标准
试验中,被试人员符合以下两个指标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①在讲解过程中,被试人员失去平衡(失去原来的脚跟对脚尖的姿态);
②讲解结束之前,开始行走;
③为保持自身平衡,在行走时停下来;
④行走时,脚跟与脚尖不能相互碰撞,至少间隔1. 5cm;
⑤行走时偏离直线;
⑥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⑦失去平衡或转弯不当;
⑧走错步数。
2.单腿直立试验
(1)试验方法
单腿直立试验的方法是: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向前提起另一只脚距地面15cm以上,脚趾向前,脚底平行于地面,并大声用千位数计数(1001,1002,1003……),持续30秒钟。试验开始前,应该让被试人员双脚同时站立,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讲解试验过程,然后,由试验人员下达指令,被
试人员开始接受测试。
(2)衡量标准
试验中,被试人员符合以下两个指标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①在平衡时发生摇晃,前后、左右摇摆15cm以上;
②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③为保持平衡单脚跳;
④放下提起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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